本报讯(记者 孙淼) 经批准,空军将在全国12个省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中招收30名女飞行员,其中长春市2名。
据了解,招收选拔工作从3月初开始至7月上旬结束。3月上旬组织参加空军宣传发动和报名初选;4月组织全面检测;7月中旬参加空军组织的复检审查选拔录取;8月22日被录取的考生到空军航空大学报到。
具体要求:
考生年龄在16~19周岁(1988年9月2日至1992年9月2日出生),考生必须具有所在学校的正式学籍,系2008年应届高中毕业女生,必须有当地正式户口。身高165~178厘米之间,体重不低于48公斤,按标准体重计算,不超过20%,不低于15%(计算方式:标准体重=身高-110)平静血压不超过18.4/11.7千帕(138/88毫米汞柱),按空军环形视力表双裸眼视力分别在1.0以上。无色盲、色弱、文身、刺字。凡有经常腰腿痛或一年内有骨折史,有慢性胃肠病等病史或体征者不宜报名体检。
报考者要参加200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(外语限考英语或俄语),高考成绩和数学、英语单科成绩达到空军规定的录取控制线以上者(预估高考成绩达到本省二本线)。
在政治条件上,受公安部门刑事处分或处罚的,有流氓、偷窃、赌博、打架斗殴等不法行为的,有恋爱对象的以及高中阶段受过学校处分的均属不宜报考之列。
被录取的女飞行学员进入空军航空大学三个月后取得学籍和军籍,并享受军校正式学员的待遇。在校期间,因身体、技术和心理素质原因停飞的学员,具备空军地面院校条件者,转入地面院校学习,毕业后分配到空军地面部队任职。